
尚普咨询承担建设**公司***智慧仓储物流配送物流园区项目编制工作
发布日期:2018-10-07 浏览量:299
近日,尚普咨询与某公司达成合作协议,尚普咨询承担某公司建设**公司***智慧仓储物流配送物流园区项目编制工作。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3号)
2017年4月26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通知》文件指出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对物流企业自有的(包括自用和出租)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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